新春佳節切勿酒駕,平安過新年
(勁報記者胡光輝/新北報導)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22)日公布第62次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計69人。其中吳新助於112年1月19日無照酒駕,又於隔年2月11日大年初一中午飲酒後,無照駕車出外遭酒測攔檢,10年內累犯第2次,經移送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共6個月,警方當場依規定扣繳車輛牌照2年。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酒駕新法修正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只要駕駛人酒駕、毒駕、拒絕酒測等違規,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車主必須負擔連帶責任,遭到警方移置保管車輛也必須在上班日才可依規定領回,春節期間車輛保管費仍按日計費。
農曆春節將至,聚餐飲酒場合多,裁決處呼籲市民朋友切勿酒後駕車!應擇代駕服務,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3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分別連結如下:
-新北市:https://traffic-tad.ntpc.gov.tw/home.jsp?id=8118a50d7404306b
-臺北市:https://www.dot.gov.taipei/News.aspx?n=8E3A7133A22A0C79&sms=97D77E8D19D60170
-桃園市:https://traffic-tad.tycg.gov.tw/News.aspx?n=9458&sms=13550
(圖/交通局提供)
- 記者:勁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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