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公布超思進口蛋報告 糾正農業部5項監管疏失

監院公布超思進口蛋報告 糾正農業部5項監管疏失

因應國內雞蛋產量不足,農業部於民國111及112年分別啟動進口雞蛋緊急調度相關計畫,執行過程引發諸多疑義。監察院今天公布,針對農業部監管失責提出5項糾正、6項檢討改善意見,其中2項分別移送檢調單位及財政部查處。對此,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農業部會虛心接受一切調查結果,需改進的一定會執行。

監委田秋堇、葉大華及蔡崇義今天下午在監察院召開記者會,說明監察院針對農業部啟動雞蛋緊急調度與產銷調節等計畫,爆發超思公司進口合約疑義及進口蛋保存期限、流向、銷毀均受質疑等情事提出調查報告,糾正農業部。

監委調查後發現,農業部委由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辦理上開計畫過程中,畜產會對於貿易商資格、驗收作業、履約情形、經費核銷及雞蛋銷毀等作業程序均涉有違失,農業部有失監管之責,共計對農業部提出5項糾正,其中1項移送檢調單位查處,另對於雞蛋價格查核機制及計畫執行程序有諸多瑕疵等,對農業部及畜產會提出6項檢討改善意見。

至於案關民間公司商業關係及疑似短報進口稅款部分,監委表示,這部分移請檢調單位及財政部查處;相關人員違失責任部分,因檢調仍在偵辦中,監察院也將另案處理。

監委指出,案經調閱相關卷證及約詢相關人員後發現,畜產會於111年受農業部委託辦理雞蛋緊急調度與產銷調節計畫,在超思公司尚未設立登記前,即與該公司合作進行雞蛋採購作業;且該會對於超思進口日本雞蛋之數量及品質並未進行驗收作業,甚至事後以回填方式填寫「履約情形確認書」核對購買數量。

另112年巴西雞蛋進口專案,畜產會容許超思未依巴西雞蛋供應方開立的報價文件,分批向該會請款,違反合約規定;畜產會未確實核對超思所提交易憑證正確性,逕依超思提供的錯誤單據如數支付款項;農業部疏未掌握政策鼓勵下企業已自行進口高達7000多萬顆,也未察覺國內雞蛋產量已逐漸回穩,致使5429萬顆過期蛋耗費冷凍倉儲及銷毀費用計新台幣9130萬元等。

田秋堇、葉大華及蔡崇義表示,針對上述5項嚴重違失糾正農業部。全案經監察院財政及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通過。

除了上述糾正事項,有關畜產會購買進口雞蛋的價格問題,監委指出,有關111年購買日本雞蛋的價格,畜產會與日方代理商(同超思聯絡人)僅透過電話確認價金後,便逕行採購,未行簽陳議價、訂定採購價金範圍作業,難杜外界爭議,確有欠當。

另有關112年購買巴西雞蛋的價格,畜產會112年4至7月共向超思公司採購8679萬3840顆雞蛋,平均每顆進口雞蛋花費7.73元,相較同時期國內產地價格每顆多出3.37元,尚未超出「112年雞蛋緊急調度計畫」(含追加)編列補貼每顆進口雞蛋3.6元差額額度。但農業部於畜產會採購進口雞蛋時,也無相關價格查核機制,致專案進口雞蛋以來,外界屢生蛋價差額補貼風波。

監委指出,為因應未來禽流感或其他天災致雞蛋供需失衡的緊急狀況,農業部應建立完善價格審查制度,以釐疑義。農業部長期來有關產銷平衡政策緊急應處計畫,往往於計畫未核定前,即指示畜產會先行緊急處理,且此次執行採購蛋品相關作業,畜產會執行111或112年進口雞蛋冷藏倉儲及拖櫃等作業時,未循政府採購法規定即逕行委託廠商。

監委表示,農業部疏於與衛福部共同研議進口蛋品洗選作業關於有效日期的明確規範,以及農業部與衛福部針對「新鮮殼蛋」加工製成「冷凍液蛋」的原產地(國)標示,分持不同認定標準,致業者將逾34萬公斤的冷凍液蛋原產地誤標為「台灣」等情,監察院均提出調查意見,要求農業部等機關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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