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求刑12年 起訴書見貓膩 細節超精彩

桃園地檢署27日偵結,起訴鄭文燦在內共11人,並指鄭文燦「一再狡辯飾卸,毫無悔意」,建請法院重判鄭文燦12年。資深媒體人黃揚明認為,桃檢動用「逕行搜索」可見是非辦不可。但最終仍要看桃園地方法院如何裁處,畢竟地院10度回絕搜索票,未來仍有可能幫鄭文燦脫罪,「但從檢方發現的事證,鄭文燦確定就是政治生涯告終。」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被羈押47天後,昨日偵結求刑。檢方表示,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推動「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時,收受地主500萬元賄賂,協助將其農地劃分進都更重劃區內,雖11個月後,退回500萬元,仍涉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桃檢在記者會中提到,搜索時在鄭主臥室邊柱旁的暗櫃內,發現2個上鎖保冷袋,裡面裝有678萬5000元現鈔,涉財產來源不明,將另行偵辦。



黃揚明在《大新聞大爆卦》節目中表示,看完桃檢的新聞稿,提醒鄭文燦「要小心了!」檢方偵辦此案共聲請10次搜索、調查局桃園市調處聲請搜索1次,但桃園地院10度拒絕搜索,是檢方依法逕自搜索1次。黃揚明認為,「這個不得了,一般檢察官用到這招,通常舉證會有正當性的問題,這個風險滿高的,但檢方就是非搜、非辦不可,讓鄭文燦又多了678萬的款項要解釋。」



黃揚明說,鄭文燦除了涉收賄又退回的500萬元被訴,如今還有678萬涉財產來源不明的案外案。檢方還查出廖家曾在賄賂時給了1筆600萬元的政治獻金,等於又多了1起案件。



黃揚明提到,桃檢對鄭案收賄過程描述鉅細靡遺,連廖家人提著賄款進出鄭官邸16分鐘都掌握。且細膩揪出破綻,包括廖家人當初給賄款時,是剛從銀行提領出來時的包裝,但鄭退回賄款時,並非原封不動退回,而是用橡皮筋綑著的鈔票,代表鄭並非不知情且還動過賄款,「檢察官用這一點很精彩。」



此外,黃揚明指出,桃檢新聞稿中也提及鄭後來不再與廖家人通話,而在見面時當面示警「你被監聽了」。這也是檢方認定鄭是因得知此案要被偵辦,所以才急忙將賄款退回;而檢方在此案還有1起案外案,就是廖家人被「司法黃牛」詐騙30萬元,聽信該名律師說法,以為給錢就能把監聽撤銷,「所以這個司法黃牛也被起訴了。」



不僅如此,黃揚明說鄭委任律師也被起訴,是因該名律師在鄭文燦被檢方聲請羈押時,把聲押相關資料傳給鄭的特助,因此涉洩密罪。黃揚明解讀起訴書,並說「如果大家有興趣的話,這份起訴真的滿精彩,相比之前聲押只是為了那500萬攻防,這份真的是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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