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貪污遭起訴!檢方求重刑12年 住處暗櫃搜出678萬不明現金


鄭文燦貪污遭起訴!檢方求重刑12年 住處暗櫃搜出678萬不明現金

(菱傳媒/綜合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桃園地檢署今(27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等11人,由於鄭文燦否認犯行,且賄款金額高達500萬,檢方建請重判有期徒刑12年。此外,檢方在鄭住處搜出678萬餘元,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



全案緣起桃園市政府先前推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規劃將工五工業區東側的農業區一帶近50公頃土地進行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有地主群因農地未被劃分進重劃區內,自行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並透過楊姓成員向時任桃園市長鄭文燦行賄。



鄭文燦涉嫌與廠商餐敘時,收下賄賂500萬元,雖然11個月後又將500萬元退回,仍涉嫌收賄罪。桃園地檢署上月發動偵辦行動,接著向法院聲押鄭文燦,前兩次法官都裁定讓鄭文燦以500萬、1200萬元交保,直到7月11日第3度開羈押庭,法官裁定收押禁見2個月。



鄭文燦羈押至今約47天,還未滿2個月,桃檢火速偵結起訴,今起訴鄭文燦在內11人。檢方指出,本案經訊問131人次、搜索40處後,扣得相關筆記本、電腦等證物,在鄭文燦住處主臥室邊柱旁暗櫃內,發現以2個上鎖的保冷袋,裡面裝有現鈔678萬5000元,涉嫌財產來源不明部分,將另行偵辦。



檢方表示,鄭文燦始終矢口否認犯行,鄭在收賄一年後,因得知行賄的廖俊松等人遭司法監聽,不得不返還賄款,竟以此一再狡辯推卸,亳無悔意。



檢方認為,鄭文燦行為時為直轄市市長,位高權重、動見觀瞻,身受國家俸祿,當應清廉自持,竟收 受賄賂後,護航、附和特定私人進行本件土地變更開發,與行賄者裡應外合,將職務行為裁量權限,全權交託依行賄者之所願,將國家土地開發之全民利益,坐享為私人金庫,有辱官咸,惡性甚重,建請予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出版時間:1357



更新時間:1500新增起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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