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檢方求12年重刑 國民黨:遲來的正義

鄭文燦涉貪檢方求12年重刑 國民黨:遲來的正義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桃園地檢署以涉犯貪汙案件起訴,並求處重刑12年,國民黨今天(27日)表示,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的工業區變更、捷運站址、重劃區等案疑雲重重,盼司法儘速釐清案情,依法重懲,以杜貪風,整飭官箴。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被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指出,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及共犯等共11人。其中,鄭文燦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估計不法利益高達24億元。因鄭文燦否認犯行、賄款高達新台幣500萬元,檢方建請重判有期徒刑12年。

此外,在偵辦期間,檢方又在鄭文燦暗櫃搜出678萬餘元,將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

對此,國民黨指出,鄭文燦於市長任內,多次遭舉發與相關利害人有千絲萬縷的不當關係,疑似涉及高額的不法利益往來,但檢調偵辦過程頻受阻礙,檢方三度聲押才獲准羈押,鄭文燦的政治背景雄厚,讓外界有司法遇到民進黨大官會轉彎的質疑。

桃園地檢今天依法起訴鄭文燦,國民黨認為這是遲來的正義,盼司法公正審判,不受政治因素干擾,嚴懲不法,整飭吏治,也還給桃園市民一個公道。(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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