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案4名共犯判決出爐 妻無罪、弟輕判只有他最慘

顏寬恒案4名共犯判決出爐 妻無罪、弟輕判只有他最慘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與妻子陳麗凌被控竊占國土、假買賣豪宅以及詐領立委助理費,台中地方法院日前開庭辯論終結,台中地院今天(26日)宣判一審判決,顏寬恒遭判7年10月,褫奪公權2年。顏寬恒的妻子陳麗凌遭判無罪,另外3人判決如下。

顏寬恒被控3項罪名,他皆不認罪,最後在沙鹿莊園豪宅竊佔國有地上一案被判無罪;因營造買賣沙鹿莊園遭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可易科罰金;苑裡營造公司負責人林進福當顏寬恒的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108萬元,顏寬恒因此涉貪汙遭判7年10月、褫奪公權2年。

至於顏寬恒的妻子陳麗凌在偽造文書上遭判無罪,顏寬恒的胞弟顏仁賢因認罪,在竊佔國有地部分遭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這次刑責最重的是林進福,因協助顏寬恒夫妻假買賣豪宅,依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至於詐領助理費的部分則遭重判7年8月、褫奪公權2年,犯罪所得108萬餘元沒收。

與陳麗凌、林進福共謀假買賣豪宅的女設計師張于廷,最後則是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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