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衛生局訪視員家訪涉性侵身障女 遭判刑7年半

新竹地方法院表示,新竹縣衛生局精神個案安姓訪視員,去年探視身障女子時襲胸性侵,甚至還捏造訪視紀錄卸責等,將安男依對精神障礙人犯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6個月。

對此,新竹縣政府衛生局長殷東成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安男是依照衛福部的相關計畫公開徵選1年1聘人員,在案發後先調離社區關懷訪視工作,檢方起訴時,已立刻解聘。

法院判決指出,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去年3月聘用安姓男子擔任社區精神個案關懷訪視員,安男在去年6月2日訪視某身心障礙女子後,於去年6月30日進行第2次訪視時,企圖強行襲胸這名女子,女子拒絕並逃跑,但安男不顧對方意願仍進行性侵並得逞。

判決指出,依據安男訪視紀錄中,寫下這名女子因需求慾望大,甚至詢問安男「要約一下嗎」、「不知道來訪視的這麼帥」等語,但實際上難以想像女子會在生疏關係下,向安男提出此私密話題,顯示是安男為掩蓋犯行。

法官審酌,安男身為關懷訪視員,應謹守分際,竟為滿足一己私慾,卻在進行關懷對象訪視間強制性交,已對被害人身心造成相當程度傷害,也侵害女子的性自主權,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推諉卸責。

法官認為,在訪視追蹤紀錄單為反於真實的記載,甚至企圖將責任推卸至被害人,犯後態度甚差,事後雖達成調解,履行調解條件,但仍依對精神障礙人犯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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