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幼兒園性侵案 教保員毛畯珅判刑28年

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嫌性侵、猥褻6名女童,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起訴毛男。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毛畯珅有期徒刑28年,可上訴。

1名女童家長於民國111年間從就讀幼兒園的女兒口中得知疑似遭到毛男侵犯私密處,因此報警提告。檢警查出,男教師在母親經營的幼兒園工作,利用機會對稚齡幼兒強制性交、強制猥褻,還命令被害女童不得對外透露。

檢警搜索、拘提毛男到案,並查扣幼兒園監視器主機及電磁紀錄,查出毛男於110年至112年間,涉嫌於教室或家長接送區等地,以手指按壓、摩擦等方式侵犯女童私密處,共6名女童受害。

台北地檢署認定毛男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去年8月間提起公訴,請求法院考量毛男身為教育、照顧兒童的私立機構教保員,未能克盡其職,反利用工作上、職務上機會,對多名幼兒犯性侵害案件,惡性甚為重大,量處適當之刑。

毛畯珅到案後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至今,檢察官於案件審理期間,另外接獲至少20名女童的家長提告,且追查出男教師涉嫌拍攝大量侵犯女童的影像檔案,此部分持續偵辦中。

檢察官9日提訊在押的毛畯珅到案,勘驗查扣的影片,訊後還押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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