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完東西車竟消失?|竊賊躲監視器仍遭鎖定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臺中市東區近日發生多起汽車失竊案件,竊嫌專挑駕駛人因一時方便未熄火離車的機會,迅速竊走車輛,造成車主財物損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接獲報案後,高度重視此案,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透過縝密偵查與監視器追蹤,成功鎖定蕭姓男子(42歲)為嫌疑人,並於本月5日將其逮捕到案。蕭嫌落網後坦承因一時歹念,見機行竊,全案訊後依《刑法》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近期,中市警三分局轄區內陸續發生4起汽車失竊案件,起初警方認為是一般汽車竊盜案,但隨著類似案件接連發生,且犯案手法如出一轍,專案小組立即研判,這極可能是同一人所為。警方調閱上百支監視器畫面,發現竊嫌每次犯案前,均會刻意以衣物掩蓋面貌,並在超商或人潮聚集處附近徘徊,伺機下手。當發現有駕駛人因短暫離開車輛,未熄火亦未上鎖時,便迅速竊走車輛,行竊後再將車內財物搜刮一空,最終將車輛棄置路邊,以降低被發現的風險。
經過多日追查,警方透過監視器比對,鎖定蕭姓男子為嫌疑人,並掌握其行蹤。本月5日,警方在巡邏過程中發現蕭嫌再度在超商旁遊蕩,疑似準備以相同手法行竊。專案小組立即展開圍捕行動,調動優勢警力迅速將蕭嫌逮捕歸案。面對警方的詢問,蕭嫌供稱,因一時起貪念,才會見機行竊,並利用車主短暫離開車輛的機會偷車,再將車內貴重物品取走後棄置車輛。然而,警方強調,無論是臨時犯意或蓄意為之,竊盜行為均已觸法,蕭嫌最終仍需為其行為負責。
中市警三分局長謝有筆表示,許多民眾因貪圖方便,短暫停車時未熄火即離開車輛,殊不知這樣的疏忽正好給了竊賊可乘之機。他提醒民眾,無論停車時間長短,務必養成熄火、拔鑰匙、上鎖的習慣,避免讓愛車成為竊賊的目標。
此外,警方也強調,將持續加強巡邏與監控,嚴格打擊各類竊盜犯罪,以確保市民財產安全。同時,若發現可疑人士在車輛周圍徘徊或有異常舉動,民眾應立即撥打110報案,共同維護社區安全。本案的快速偵破,不僅展現了警方對竊盜犯罪的高效應對能力,也再次提醒市民,防範犯罪不僅是警方的責任,民眾也應提高警覺,減少疏忽,以降低成為竊賊目標的風險。警方也強調,對於不法之徒將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強化巡邏與打擊犯罪的力度,確保臺中市成為更安全、宜居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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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警政時報 江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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