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資料庫「退出權」8月12日起 可申請不供學術使用

【NOW健康 陳如頤/台北報導】台灣健保資料庫是全球難得的醫療寶庫,基於隱私權,憲法法庭2022年宣判民眾應該擁有「退出權」,行政院5月15日正式通過衛福部「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即從今年8月12日起,民眾就可透過書面申請「退出權」,不再做為研究之用。
合理使用健保資料專法管理 8月12日起提供民眾「退出權」的使用權力
2022年憲法法庭憲判字第13號判決,認定健保資料被用於原本目的以外的用途,部分內容違憲而制定。衛福部需在判決宣告3年內完成修法或訂定專法,來確保民眾個人資料受到保障,「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目的在於規範健保資料,在特定目的下的使用與管理,比如用於提升醫療品質、強化公共衛生、推動社會福利、促進學術研究等目的。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涵蓋3大重點,包括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及管理、組織上及程序上的監督防護機制,及健保資料請求停止利用,也就是民眾退出權。該草案共有27條,目前已擬定完成,正送交立法院審議。
其中與民眾有關的部分為「退出權」,第16至19條,規定了民眾請求停止利用其健保資料的權力。草案也規定,主管機關和健保署要公開哪些資料提供目的外利用。
福部社保司代理司長陳真慧表示,行政院院會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重點在於合理使用健保資料,專法管理,取代目前僅以個資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為法源依據的不足之處。
下階段送至立法院審議,不過,憲法法庭已訂下期限,健保需在今年8月12日起提供民眾「退出權」的使用權力。為此,社保司、健保署初步完成規畫,將如期提供民眾申請退出的申請管道。
申請「退出權」目前以書面為主 未來學術研究機構申請資料、跑統計分析會被排除在外
初步規畫,申請「退出權」,以書面為主,未來再考慮線上申請。民眾完成申請後,相關的健保醫療資料就會註記,若有學術研究機構來申請資料、跑統計分析時,這些民眾的相關醫療資料就會被排除在外。
社會保險司指出,草案針對健保資料於原始蒐集特定目的外之利用及管理,建立組織上及程序上之監管機制,另明確規範申請資格、目的及審查程序,確保健保資料利用之合理性與安全性。
此外,建立嚴謹的監督防護機制,設置健保資料諮議會,強化健保資料庫建置、管理及傳輸過程中的安全;研訂退出機制,賦予當事人請求停止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之權利,並規範對例外不許停止之情形,以保障人民資訊自主權。
# 首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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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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