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幼兒園教保員涉施暴8童 教育局開罰勒令停招

新北板橋某幼兒園教保員遭控不當管教,包括大力拉扯與脫褲子等,家長已提告。教育局查出8名幼生受害,已對3名教保員開罰新台幣3萬至60萬不等罰鍰,並勒令幼兒園停招。

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今年3月間發生不當管教案,已有3名家長報案提告,並指控教保員不僅以腳踩後背腰部方式移動或搖醒幼兒,更以棉被悶頭、打臉頰或大力拉扯方式導致孩子受傷;幼兒甚至因尿褲子而被教保員抓住雙腳、導致頭部直接重擊地板,教保員隨後更將孩子褲子脫至腳踝,並置之不理。

家長並質疑,其中1名施暴的江姓助理教保員早在2022年就動手將其他幼童的頭打到瘀青,當時江女還手寫道歉信,指自己非常後悔及抱歉,未來不會再犯等;沒想到過了2年又發生類似事件。

據了解,因有家長前往幼兒園退費時,發現有其他孩子遭施暴並向教育局檢舉,全案才曝光。

警方已透過書函通知教保員高女、江女及張女到案說明,後續依刑法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及傷害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是否有其他受害幼兒,或其他人涉案。

新北市府教育局說,接獲家長陳情幼生疑似遭受不當對待時立即啟動調查,發現共8名幼生遭不當對待。

據了解,根據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決議結果,認定江姓助理教保員與張姓教保員分別對7名、2名幼兒有情節重大的不當對待行為,高姓教保員對2名幼兒有非屬重大的不當行為。

教育局表示,分別裁處3行為人終身不得聘任、列管3年及接受研習,分別裁罰60萬、30萬及3萬元罰鍰,並同步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另針對幼兒園督導管理疏失部分,已依規定裁處負責人最高6萬元,且為維護幼生安全,裁罰停招。

教育局說,已督導這間幼兒園召開家長說明會,向家長說明違法情形、園內教保服務人員配置及後續改善措施,並於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起)解除與這間幼兒園的準公共幼兒園契約。

教育局說,6月24日至27日期間持續與本案幼生家長聯繫,以確認並提供協助,同時已督導並確認該園妥適辦理本案家長退費事宜;如果家長需要法律諮詢,教育局也可提供諮詢管道。

園長告訴中央社記者,老師確實有些行為過當、動作看起來比較粗魯,但沒有惡意,有的情況是孩子弄別的小朋友,老師再以同樣方式「以牙還牙」,目的是教孩子不可以這樣做。

園長說,園內是首次發生這種事,且老師已經向所有家長道歉,但政府沒有考量老師薪水或比例原則,實在罰太重。針對江姓助理教保員2022年就打傷孩子一事,園長表示,當時已解釋並道歉,家長也說沒關係、不要再犯就好,「就等於沒事」,孩子也繼續留園就讀。

民進黨議員黃淑君認為,園內所有家長都有權利即時了解情況,但全案3月發生,教育局6月13日開罰,幼兒園遲至6月21日才召開全園家長說明會,且第一時間媒體或教育局說明都沒有明確消息,家長可能不了解施暴樣態,也無法即時保護孩子。

黃淑君也說,眼看8月新學期就要展開,6月就開罰的教育局卻拖到7月底才要審議停招事宜,不僅已報名的家長措手不及,其他幼兒園可能也早已額滿。

黃淑君認為,本案教保員可能是普遍施暴的慣犯,但這間幼兒園不僅通過評鑑,也被教育局列為準公共化幼稚園,教育局在相關評鑑應更審慎,也應思考小小孩或特教生遭遇類似案例是否有辦法求助,以避免相關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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