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等3人向綠能廠商勒索 雲檢偵結提公訴

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等3人向綠能廠商勒索 雲檢偵結提公訴

【記者 劉春生/雲林 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等人,以陳抗名義藉端勒索財物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蔡長昆涉嫌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前台西鄉長林芬瑩之夫丁文彬涉嫌刑法恐嚇取財罪嫌;白手套陳男涉嫌刑法恐嚇得利未遂罪嫌,於8月20日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表示,107年11月29日綠能廠商取得能源局核發設置雲林縣離岸風力發電廠之籌設許可,並核發陸域風電案施工許可,預計在麥寮鄉設置至少8支風機、臺西鄉至少2支風機。然自108年6、7月間起,綠能廠商因與當地居民回饋金、賠償等問題,於麥寮鄉、臺西鄉風場陸續遭受居民抗爭,致工期延宕1個月損害高達4000多萬元,停工日數越長綠能廠商損失越高。

地檢署說,蔡、丁、陳3人知悉上情竟為謀取私利,蔡長昆憑藉時任鄉長,具有對於引發民眾抗爭之道路挖掘工程,得命公所職員要求廠商停工處分之權勢,假藉陸域風電案施工導致民眾抗爭理由,發文綠能廠商停工;丁文彬則憑藉為時任臺西鄉長配偶身分,多次向綠能廠商員工恫稱不得施工,致綠能王姓負責人心生畏懼,於是商請民代出面協調,蔡、丁要求王姓負責人予以1支風機40萬元,麥寮鄉和臺西鄉共10支風機,總計400萬元之利益等偵結提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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