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方案草案由台電研擬提出 尊重審議會共識決議 用戶可透過電費單查詢行業別

昨(30)日經濟部召開113年第2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民生電價凍漲,僅產業電價調整14%,扣除衰退產業凍漲及減半漲幅後,平均漲幅為12.5%。另有關立院質詢時論及電價方案由誰決定一事,台電說明,本次電價方案確實是由台電內部考量穩定供電與財務狀況所研擬提出,主管機關經濟部則針對穩定民生物價、考量產業競爭力等面向上有所建議,最終仍是由外部委員過半之電價審議會共識決定。

台電指出,事實上本次審議會也與過去不同,首次出現委員建議更改台電原提案,並要求台電現場重新試算後,再行討論決議之情況,代表電業法修法後,由專家學者、工商及消費者團體代表過半組成之審議會,本於其專業所決議之電價方案,已平衡考量民生物價、穩定供電、出口競爭力及台電財務等重要面向。

本次電價調整針對民生內需產業及用電或產值(銷售額)衰退之產業,採凍漲或減半調漲。台電今(1)日公告減半調幅7%及凍漲之行業別,非屬上述行業即為調漲14%,用戶可於電費單上列示之「行業別」,判斷自身行業的電價調整幅度。此外,依照電價審議會決議,調整後電價將從夏月電價結束後(10月16日)開始實施,屆時台電將依各行業調幅自動計算,減半或凍漲之用戶皆無須特別申請。

此次電價審議會決議,考量民生內需產業與國內物價關係密切,決議民生內需產業不調整,如食品(含加工及零售)、攤販集中市場、量販店、超商及超市等。

製造業及一般行業部分,依用電及產值(銷售額)情況再分類考量,產業以用電衰退5%以上且產值/銷售額衰退15%以上者凍漲,用電衰退5%以上且產值/銷售額衰退未達15%者,及用電衰退未達5%且產值/銷售額衰退15%以上者,減半調幅為7%。換句話說,依照「用電衰退5%以上」及「產值(銷售額)衰退15%以上」兩條件,若兩條件均符合之行業則凍漲。

台電表示,用戶於台電登載之行業別(代碼)已於電費單上列示,用戶如有疑義請逕洽台電各區營業處詢問。

另針對醫療院所的部分,台電說明,用電量較小之診所若使用小商家用電,此次同樣凍漲;地區醫院依往例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2025年再由健保總額協商時納入成本考量);區域醫院和大型醫學中心則將以深度節能計畫專案協助,減輕電費負擔。

發言人:蔡志孟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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