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遊客違規行走阿里山鐵道 依法裁罰1至5萬

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與警方聯合加強取締行人違規行走阿里山鐵道,今天在獨立山車站附近發現3名遊客違規,依據鐵路法函送交通部分別裁罰新台幣1至5萬元。

阿里山火車14日上午行經獨立山路段發生事故,1名遊客拍照時違規進入軌道區,遭火車撞擊受傷,為防止同樣事件上演,近日林鐵及文資處與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竹崎派出所聯合加強取締。

林鐵及文資處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天在樟腦寮車站至獨立山車站區段執行取締工作,當場發現3名遊客違規行走鐵道。

依據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違反者將依同法第70條處罰1至5萬元,為一人一罰;後續依法將3人函送交通部裁罰。

阿里山鐵路景色吸引許多遊客到訪,林鐵及文資處提醒遊客保護自身安全,阿里山鐵路沿線橋梁隧道勿走、勿留、勿進入,未來將加裝攝影機取締,民眾不要抱持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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