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當沉默受害者!保險經理詐騙案受害者:我被詐騙不是貪是因為信任!

【記者 丁倩/台北 報導】面對網路上對詐騙受害者的汙名與嘲諷,一名遭XX人壽在職保險經理詐騙金額高達1760萬元的當事人,近日在社群平台正式發聲,嚴正駁斥「被騙是因為貪」的言論,並強調:「我被詐騙不是因為貪,是因為信任。」
該名受害者指出,詐騙者是她認識長達17年的保險經理,穿著XX人壽制服,持有公司登錄證照,並在辦公室中與她討論保險規劃。該經理與其丈夫聯手行騙,受害人交付的1760萬資金,全是親手交給對方,而非轉帳至陌生帳戶。她強調,這不是一場「投資失敗」,而是刑事上構成的「詐欺罪」。
案件歷經多年調查與訴訟,法院已判決詐欺罪成立。但在法律正義得到伸張的同時,受害者卻在網路上面臨輿論的二度傷害。一些匿名網友留言表示「你就是貪」、「活該被騙」,讓當事人深感不平與憤怒。
當事人公開強調,對這些發言者已保留留言截圖、帳號ID及發言紀錄,必要時將提出刑事誹謗與民事侵權訴訟,也引用多項法律條文警示:
~根據《刑法》第310條第2項,散布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言論,即使是網路留言,也可能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
~依據《民法》第184條,無故損害他人名譽與社會評價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未經同意散布、拼貼或歪曲他人資訊,也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侵害當事人隱私與人格權。
當事人嚴正指出,網路並非法外之地,匿名不等於免責。對於那些以為「打一行字就能羞辱他人」的鍵盤手,她呼籲:「你不是法官,沒有資格審判;你不是受害者,沒權力嘲笑。」
「你不理解我的傷,我不強求。但請記住:你沒資格踐踏。」當事人以堅定的語氣結尾,表明不再沉默,願為所有詐騙受害者發聲,讓社會看見「信任被背叛」的代價,也提醒公眾反詐之餘,更要反省網路暴力對二次傷害的共謀角色。(照片翻攝示意圖)
- 記者: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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