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在山區盜採竹筍 被太平警依竊盜罪法辦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老翁在山區盜採竹筍 被太平警依竊盜罪法辦
70多歲的林姓老翁在太平區頭汴山區盜採桂竹筍經業者報案後被警方查獲。(圖/台中市警太平分局)

台中市太平區頭汴山區日前發生一起桂竹筍竊盜案,1位70多歲的林姓老翁平時一人生活,經濟本身就不好的他,心想最近大雨過後,加上農曆7月份有許多民俗節慶,清晨時分遂拿著鐮刀及麻布袋前往山區某產業道路旁內偷採竹筍,不料被竹筍園地主發現,立即向頭汴派出所報案,員警到場後隨即逮捕並起出2大袋的竹筍,男子雖辯稱以為是無主物才會想拿去市場販賣,不知道會觸法,全案仍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頭汴派出所警員廖晉賢、張家漢,日前清晨6點多接獲民眾報案,稱「有人在自家竹筍園內偷採竹筍,請警方前來逮人。」員警到場後發現1男子正提著兩大袋竹筍走出來,上前盤查後並確認未經地主同意擅自入內竊取,隨即依法逮捕。據了解,男子獨自生活,平日靠打零工為生,經濟不算寬裕,以為路旁的竹林是野生且沒人管的,才會前去採摘,並稱現在正值農曆7月有拜拜的需求,而且現在1公斤竹筍可以賣到新臺幣(下同)40元至50元,這一袋大約就可以賣到2,000元。警方訊問後將男子依竊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太平分局分局長沈能成表示,護農專案為該分局勤務重點之一,雖桂竹筍為普遍的山林經濟作物,也是山區農民重要收入來源之一,不論種植在國有林地或私人土地內,均屬「有主物」,有時地主還特別在竹林外圍懸掛告示牌提醒,民眾切勿因為一時貪念,動手偷採,觸犯法律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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