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精神狀態異常者怎麼辦? 專家教你如何冷靜應對與尋求協助
【健康醫療網/記者王冠廷報導】新版《精神衛生法》自113年12月14日施行,臺北市政府進一步修訂「處理干擾社區行為者通報及處置流程」,整合與凝聚衛生、警察、消防及其他相關機關的共識,形成密切合作網絡,建構完善且即時的24小時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強調網絡單位的合作、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並強化精神疾病相關個案的通報流程,提升精神疾病病友的照護品質,兼顧社區安全與人權保障雙重目標。
疑似精神狀態異常自傷或傷人 應立即報案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陳柏妤主任表示,民眾若發現周遭出現疑似精神狀態異常者合併自傷或傷人之虞時,應保持冷靜,避免直接衝突,可立即撥打110或119報案,由警察或消防單位到現場依《精神衛生法》第48條規定進行評估,警消人員與衛生單位聯繫,若確認為精神病人合併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即協助護送就醫;若衛生機構無法查明其身分或無法查明屬精神病人者,現場警消人員可立即致電「社區緊急個案醫療小組」,由精神醫療團隊提供線上電話諮詢,或必要時直接至現場判斷是否符合護送就醫或其他醫療處置需求。憑藉跨領域的配合與及時介入,能有效降低衝突、安全護送疑似病人至適當醫療機構就醫,提升疑似病人就醫的權益,也保障民眾的安全。
這些原因都可能導致異常行為 精神疾病所致只是一部分
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社區精神科楊蕙年主任說明,社區內出現的異常行為未必是精神疾病所致,常見為物質使用(例如酒精、管制藥品或毒品)、生理狀況(包括腦部損傷及神經系統疾病、內分泌與代謝失調)或急性心理壓力所引起的「行為急症」,可能出現情緒激動、幻覺或妄想等類似精神病的症狀。而真正因精神疾病惡化所引發的精神危機,僅佔所有案件中的一部分。
規則就醫接受治療 有助恢復穩定生活
楊蕙年主任強調,精神疾病病友若規則就醫接受治療,絕大多數能維持症狀穩定,如同高血壓、糖尿病病友持續治療就能維持血壓與血糖穩定。過度將部分社會議題或滋擾行為歸因於精神疾病導致,容易造成誤解與污名化。若能更理解精神疾病、減少偏見,有助於病友勇於復健與逐漸復元,共創安心、包容與友善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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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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