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口腔癌奪命 制定檳害專法別再等!

重視口腔癌奪命 制定檳害專法別再等!

【記者 彭姿穎/台北 報導】長期關注台灣口腔癌及檳榔議題的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除進行預防宣導交流合作外,也持續敦促政府檢視並提升檳榔暨口腔癌防制政策與執行成效,經過多年溝通、倡議、推動,衛生福利部於去(113)年底公告:預告制定「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明明是「檳榔入口」卻無法可管之困境,終見曙光!


重視口腔癌奪命 制定檳害專法別再等!
▲口腔癌病友蔡先生現身說法:不希望下一代重蹈覆轍,要儘早制定檳榔危害防制專法。

罹癌前從事餐飲業的蔡大哥48歲出現癌前病變,因為嚼檳榔導致嘴巴打不開(口腔黏膜下纖維化),直到56歲牙齦反覆潰瘍才就醫,確診為口腔癌第四期。總共歷經30個小時手術後撿回一命,但外觀和口腔功能嚴重受損,尤其味覺喪失終結了他的廚師職涯,術後需休養以致無法工作,身為經濟支柱的他倒下也連累到當時仍在就學的三個孩子,維國大哥說一夕之間失去了這麼多,長達2年自我封閉走不出來,之後因治療後遺症和多次病變又再做了20幾次手術,心裡一直籠罩著恐懼,直到參與口友團體也擔任志工才慢慢轉念改變心境。維國大哥說:「以前不知道嚼檳榔對健康不好,也錯過早期治療時機,我不希望下一代重蹈我的覆轍!檳榔奪走了我的健康,也讓無數家庭承受痛苦。制定檳榔危害防制專法真的不能再等了!」

根據衛福部死因統計資料,平均每年超過3,000多人因口腔癌喪命,每年因口腔癌死亡人數相當於4.5個梵諦岡人口!而且每年有8,000多名新的口腔癌受害患者,僅10年期間,全台就有31,730人死於口腔癌,其中29,197人為男性,口腔癌戕害國人口腔健康已久。且2003年IARC證實檳榔果實為一級致癌物,但2003年之後,政府部會間對檳榔定義的不同調,讓檳榔問題成為矛盾,使得檳榔入口嚼食的事實缺乏有效管理,直接導致後端的醫療健保支出年耗百億以上、社會成本難以估量。

以前,政府對檳榔採取「三不政策」,包含:不輔導、不鼓勵、不禁止;展望未來,聯盟提出新三不政策為:「不」賣未成年人及孕婦、防制之經費來源「不」能缺漏,以及產業轉型、安全管理、預防工作「不」能偏廢。檢視草案後,台灣檳癌防制聯盟提出三大主張,期盼法案制定能更加周延,使檳榔對健康的危害得到有效防制。

制定「檳榔健康危害防制專法」應兼顧國民健康和產業轉型,專法制訂並非要消滅產業,旨在解決長期以來「檳榔入口卻無法可管」的衛生安全,以及販賣促銷無強制辨識身分難以限制未成年人取得兩大問題。政府目標與國民共創健康台灣,讓人民健康、讓國家更強,總統府更已成立「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期待檳榔健康危害防制專法的制定,可以使國家的健康促進政策如虎添翼!(照片:記者彭姿穎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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