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去污防弊 郭國文、蔡易餘、賴惠員提3大訴求


再生能源去污防弊 郭國文、蔡易餘、賴惠員提3大訴求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台南檢方偵辦光電弊案,查出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為規避繁瑣審查程序、減省申請開發支出費用,又因為光電案廠施工時造成周遭環境、居民影響,以及特定政客的操作下,導致光電被污名化。民進黨立法委員郭國文、賴惠員和蔡易餘今(7)日召開記者會,提出3項訴求,不只防弊同時去污,重拾再生能源名聲。


郭國文、賴惠員、蔡易餘共同提出,第一,請能源署、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公開設立條件,例如什麼樣的土地符合設置標準;第二,台電躉購綠電前,應確保周遭環境監測數據符合環境評估要求,超出者可退回環境審查委員會,後續電廠出現違規情事,台電應停止購買;第三,在取得電業執照前,若遭退回環境審查委員會,銀行得以停止撥款,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遭撤銷籌設許可,銀行得以收回款項。


根據「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檢調的實務經驗,由於政府在綠能政策上的遊戲規則不明確,導致行政單位裁量權大,因此外力有介入的空間。郭國文說,目前規定2公頃以下土地,全由地方政府審查,毫無規範可言,到底什麼標準可以設置,不只業者不知道,恐怕連主管機關都不知道。


郭國文指出,希望明確要求主管機關制訂遊戲規則,讓審查公開透明,才能避免大家都靠走後門設置光電。他說,目前有許多地方政府不願承擔能源轉型的責任下,導致台南扛下重責,若有明確的遊戲規則,不只能防弊,同時也避免地方政府「杯葛」再生能源發展。


賴惠員表示,自己與郭國文選區的光電占高達1300公頃,已經遠超越,農業部等中央主管機關有讓農地合理利用的責任,應盤點並公告不利耕作用地,而不是都個案審查讓地方握有過大的行政權。


賴惠員表示,由於目前民間企業欲發展光電業務時,政府單位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及作業流程,不僅中央部會之間多頭馬車,更常與地方不同調,就連地方政府內部都有可能有不同的作法,導致相關業者無所適從。她說,應該要有參與機制,讓一般民眾與社會團體可以納入討論,讓程序更公開透明。


蔡易餘表示,嘉義布袋、東石、義竹也是漁電共生的先行區,但有不肖廠商為規避光電板覆蓋率在40%以下的限制,私自挪動魚塭設計而涉及到土方挖填,使不肖業者藉機回填營建廢棄物、事業廢棄物至漁塭土地,凸顯主管機關的把關不足。


郭國文表示,經濟部有設置「環境生態數據平台」,既然現在已有官方的檢測標準,就應該加以運用。因此,業者取得電業執照頒前,應該先確保環境監測值符合標準,他強調,電業執照是台電躉購綠電的必要條件,因此這個訴求就是增設「違規者拒買」。


由於業者在取得籌設許可,也就是設置電廠第一部後就可以向銀行申貸,但為了避免資金流向不肖業者,郭國文提出,若在取得電業執照前,遭退回環境審查委員會,銀行應該握有停止撥款的權力;後續若環境審查委員會不通過,撤銷許可,形同失去貸款基礎,銀行應該可以收回款項。


蔡易餘認為,嘉義義竹北華村周遭,光電板跟村莊緊密連結,形成太陽能光電板包圍村莊、影響居民生活品質的問題。他說,現在已經有規定基地邊界毗鄰50戶以上聚落者,毗鄰邊應自基地邊界退縮20公尺以上,但是若在地居民希望光電版要退縮,業者還是要傾聽居民聲音,太陽能產業都是支持,杜絕不肖廠商才能讓產業繼續發展下去。


對於立委的訴求,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李君禮表示認同,強調良性設計才能加速推動,並允諾目前由郭國文推動的環境生態數據平台將擴大辦理,加強追蹤管考機制,至於遊戲規則部分,能源署將公告相關規範,供業者與大眾查詢。


農業部永續司副司長王玉真強調,非常認同立委建議的去污防弊措施,並表示農業部一向以「農業為本,綠能加值」,將修法增訂「終止躉購」條款,對於沒有耕作、養殖事實的用地,將廢止執照。環境部環保司簡任技正呂雅雯也說,目前正在搜集各地意見,預計將修法補上不足之處。


照片來源:郭國文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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