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北院傳喚吳順民、彭振聲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再開準備程序庭,傳喚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2人涉犯收賄、圖利等罪,在偵查期間均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先後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沈慶京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除柯、沈外,其餘被起訴的被告還包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彭振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前台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吳順民、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

吳順民被控收受沈慶京賄賂363萬5484元,與應曉薇共同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干涉公務員行使職權,並持續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的建造執照。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起訴吳順民。

彭振聲則涉嫌與柯文哲、沈慶京共犯圖利京華城公司,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起訴。檢察官審酌彭振聲犯後坦承犯行,偵查中自白犯罪,向法院求刑3年。彭振聲於1月23日首度開庭時表示,偵查中該講的都講了,該認罪的也都認了,「我沒有要翻供」,對於檢察官起訴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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