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弊案】陳重文涉貪羈押61天 法官裁定延押2個月

【台智光弊案】陳重文涉貪羈押61天 法官裁定延押2個月

國民黨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指施壓時任柯市府及市警局長,檢方依照涉違反貪汙罪嫌聲押禁見,3月21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儘管陳重文不服提抗告仍遭高院駁回。因陳重文羈押期將屆滿,至今羈押已61天,北院今天(20日)下午開庭裁定,陳重文自21日起繼續羈押期延長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廉查出國民黨北市議員陳重文,因名下有約2500萬元來源不明財產,懷疑圖利台智光所得,並在多日跟監下,掌握陳重文頻繁與業者交往,飯後的「第二攤」更涉足聲色場所,檢廉懷疑他與業者有對價關係,已把當初查扣的手機還原,要從中找尋涉貪證據。

根據調查,台智網負責3M寬頻光纖傳輸系統,監視器工程發包給立錡雲端科技公司,陳重文經調查又有投資立錡雲端科技,與負責人康立錡交好,檢方認定,其中涉嫌利益輸送關係。今年3月搜索、約談陳重文後,一度對陳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裁定200萬交保,檢方不服裁定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發回一審重裁,台北地院裁定陳重文羈押禁見2月。

因陳重文羈押期將滿,檢方13日聲請延押2月,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審理後,裁定陳重文自5月21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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