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支持恢復退役上校階以上子女教育補助費

國民黨立委提修法,恢復退役上校階以上子女教育補助費。退輔會今天表示,推估恢復退伍上校階以上子女教育補助費,就政府整體預算支出而言,僅需增加經費新台幣5105萬4000元,退輔會支持並建議儘快恢復,彰顯政府德政。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06年7月表示,退休軍公教子女的教育補助,從民國106年8月1日起,公教修正為月退金在新台幣2萬5000元以下、軍人為中校以下退伍者才可請領,估計可節省近11億元,但外界對於恢復退役上校子女教育補助費的聲浪迄今未減,退輔會仍持續爭取中。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陳永康等人提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27條之2條文草案」,提案說明指出,退除役官兵符合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衡平」兩字為由,自106年起排除上校階以上。

翁曉玲表示,軍人初婚年齡趨晚,以上校階為例,退休時通常介於42至54歲之間,子女才剛念高中或大學,但公務人員退休年齡為65歲,子女多已完成學業,兩者不可比擬。再以112年上校退休俸每年約63萬6000元,中校退役為52萬8000元,兩者相差約10萬8000餘元。

翁曉玲指出,如果以一名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全年度兩學期可補助7萬1000餘元,退役上校無子女教育補助費,需增加支付此費用,與退役中校相較,退休俸總額僅多約3萬6400百餘元;若2名子女就讀私立大學,退役上校退休俸總額反而較退役中校少約3萬5200餘元。現行規定不符退後領俸比例原則,使上校退伍人員產生權益的相對剝奪感。

根據退輔會提供的書面報告指出,退輔會自107年1月29日起,歷任退輔會主委均表達支持恢復上校階領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已6次報請行政院建議恢復,但均已考量軍公教衡平,仍維持現行規定辦理。

退輔會表示,推估恢復退伍上校階以上子女教育補助費,原一學年所需經費約8608萬9000元,扣除教育部補助3503萬5000元,就政府整體預算支出而言,僅需增加經費5105萬4000元。

退輔會指出,有鑒於上校階以上人員於國軍各部隊中均擔任重要職務,退輔會支持恢復上校階以上領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並建議儘快恢復,以彰顯政府德政,以及退除役官兵在軍旅服役期間對國家社會的肯定及鼓舞國軍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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