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篩檢公費資格就檢查 45歲師乳癌轉念獲新生

「我不會忘記45歲那年。」陳姓女子拿到乳癌篩檢公費資格就檢查,不料確診罹癌,同年她也終於結束流浪教師生活,以此為動力,至今控制良好,明年更準備參加世界壯年運動會。

陳姓女子今天出席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舉辦的記者會分享抗癌故事,「很多乳癌患者確診前是人生勝利組,但我是失敗組,單身未婚過著流浪教師的生活」,她的日常在2020年發生巨變,那年她45歲,一手拿著乳癌報告書,一手拿教師專任聘書,她站在人生交叉路口。

陳姓女子說,具乳癌篩檢公費資格的第1年,她二話不說立刻篩檢,根本不認為會一篩就發現異狀,「2020年7月15日那天,我還去醫院聽檢查結果,還有去學校拿聘書排在同天」,她一早隻身前往台北榮總看報告,等著她的是罹癌晴天霹靂,甚至不是早期乳癌,癌細胞已轉移淋巴。

她聽完診斷報告,按照規劃到校接聘書,一早經歷大凶與大吉,拿著聘書的她突然轉念,乳癌確診還算及早,在結束流浪教師生活的同時被診斷,是獲得新生的轉捩點,她積極治療,「我現在是人生幸運組」,如今她學會享受人生,還想在明年世壯運參加公路跑步與定向越野。

乳癌是台灣女性健康大敵,發生率第1、死亡率排名第2,每年約1.5萬人新診斷,雖然早期乳癌有近100%的5年存活率,但並非所有公費對象都有定期篩檢習慣。國健署長吳昭軍說,據統計,至今仍有34.5%的45歲至未滿70歲婦女從未接受過乳房X光攝影。

國健署癌症防治組長林莉茹呼籲,年齡45歲以上至未滿70歲的婦女,及40歲以上至未滿45歲具乳癌家族史婦女,包含祖母、外婆、母親、女兒、姊妹曾有人罹患乳癌,每2年1次乳房X光攝影檢查。篩檢可有效降低晚期乳癌發生與乳癌死亡率。

吳昭軍說,因應高齡化社會及乳癌年輕化趨勢,自明年起,放寬乳癌篩檢年齡,上下各增加5歲,擴大至40歲以上未滿75歲婦女,鼓勵有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接受檢查者,請攜帶健保卡至醫療院所,或逕洽各地衛生局(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接受乳房X光攝影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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