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嫌喪屍菸彈販毒集團 安居遭警四波緝捕全收押

10嫌喪屍菸彈販毒集團 安居遭警四波緝捕全收押

【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緝毒專責隊偵六隊18分隊於去(113)年底接獲民眾檢舉,有販毒集團利用微信通訊軟體上公開向不特定人發出販賣喪屍菸彈等毒品之特定訊息,旋即聯合鳳山分局文山、過埤派出所及三民第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共組專案小組,經多時蒐證事證明確後,隨即報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成股陳俊宏檢察官指揮偵辦,陸續四波搜索拘提行動,逮捕以李姓主嫌(29歲)為首之10人網路販毒集團,並起獲喪屍菸彈等相關毒品。

今(114)年1月中旬,陳檢察官指揮警方跟蒐該販毒集團,趁該集團外送毒品車輛於仁武區停車場交班時,當場以偵防車包夾堵住該車輛出路,逮捕黃姓(22歲)、劉姓(21歲)二嫌,並於車內起獲準備外送之毒品,復循線陸續逮捕洪姓外送人員(28歲),湯姓(26歲)、張姓(23歲)、黃姓(24歲)三名控機手,王姓(21歲)分裝補貨人員,張姓(28歲)、陳姓(27歲)收帳人員,再於4月中旬逮捕李姓主嫌,全案共計四波總計起獲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油9罐、菸彈51顆、毒品咖啡包4包、愷他命1罐、已使用過菸彈12顆、菸彈止漏閥1袋、菸彈電極環8袋、菸彈絕緣環1袋、菸彈空殼13袋、針油瓶4袋、刻度瓶2袋、綿條2袋、芒果草莓葡萄蘋果標示夾鏈袋1袋、電子菸霧化器37支、菸彈殼1批、果汁粉3包、封口機1台、點鈔機1台、電子磅秤2台、子彈8顆、手機14支及販毒所得新臺幣167100元等證物,李姓主嫌等9人經橋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另外1名嫌犯因他案在監),全案偵查終結,以涉犯販賣毒品、組織犯罪條例、槍砲彈刀等罪,於5月2日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鄢志豪呼籲,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係為新興毒品,在尚未列管前,即有不肖業者將含有第三級毒品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等成分混合煙油填充而成之電子煙煙彈,並聲稱是「合法替代大麻」來販售,但因吸食後可能會造成肌肉不自主強力抽動、意識混亂、肌肉痙攣或直接昏厥喪失意識,造成治安事件層出不窮。

在增列為我國列管之第三級毒品後,因對社會危害重大現已提升為第二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統計本局今年度查獲依托咪酯類毒品犯罪309件、312人,查扣依托咪酯12.6公斤。提醒社會大眾,尤其是初入社會之青年朋友,求職時勿因工酬略高於普通職業而甘冒風險致罹重罪,另為杜絕毒品危害,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將持續打擊新興毒品犯罪,秉持毒品犯罪「零容忍」之緝毒決心,持續刨根溯源,維護無毒的優質治安環境,守護民眾健康。(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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