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開放功效變14項 最快上半年生效!違規可重罰百萬


「健康食品」開放功效變14項 最快上半年生效!違規可重罰百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小綠人標章的「健康食品」是台灣特有的制度,允許業者可以對外宣稱相關功效,食藥署今(14)日表示,食藥署已第二次預告「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草案,將增加可宣稱的功效至14項,最快今年上半年上路,未來若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以下罰金。


食藥署過去僅允許取得健康食品查驗登記許可的業者可以對外宣稱13種功效,最新的預告則是增加至14項。


這14項功效包括:(一)骨質保健。(二)調節血脂。(三)胃腸功能改善。(四)免疫調節。(五)牙齒保健。(六)護肝。(七)調節血糖。(八)延緩衰老。(九)抗疲勞。(十)輔助調節血鐵。(十一)輔助調節血壓。(十二)不易形成體脂肪。(十三)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十四)膝關節保健。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蕭惠文表示,法令規定,相關健康食品的保健功效項目,必須由中央公告訂定,食藥署早於2020年就曾第一次預告「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草案,此次第二次預告主要是因為其中有二個保健功效的名稱,配合保健功效評估方法的修定而有所修改。目前國內取得認證的保健食品有421項,最多的是調節血脂。


蕭惠文說,這二項保健功效分別是「促進鐵可利用率」修改為「輔助調節血鐵」,「關節保健」修改為「膝關節保健」,預告期為60天,以蒐集外界相關意見,預計新制最快今年上半年可以上路。食藥署將針對業者配合修改產品包裝等,給予緩衝期,但會要求業者盡快提出變更申請。


食藥署表示,新制上路,若業者沒有取得食藥署相關認證便宣稱相關保健食品功效,將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以下罰金。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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