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西部分山頭遭不當開發 竹縣府稽查開罰地主

新竹縣關西鎮湖肚段部分山頭處,遭不當開發建設房屋,新竹縣政府今天前往稽查後表示,除依違反水土保持法開罰外,也要求地主2個月內改正,同時勒令2年內禁止提出開發申請。

新竹縣政府今天會同水保技師等單位前往關西鎮部分山頭處稽查,確認此次現場被濫墾的山坡地約有3000平方公尺,地主未向相關單位申請許可,涉違法大面積開挖。

關西鎮地方人士告訴中央社記者,此座山頭面積約有4甲,近年被業者濫墾開發甚至蓋房屋,造成原本良好山林環境改變,地方居民也擔憂萬一降雨,或雨勢過大可能造成土石流,盼縣府能阻止不當開發行為。

會後,新竹縣政府透過文字表示,關西湖肚段440-58、440-57、440-56、440-50地號,早在去年12月29日因現地違規,已經縣府裁罰新台幣16萬元。

縣府說,其中440-32地號今天又被發現未經申請開挖整地,將依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裁罰基準裁罰地主,後續依行政罰法辦理提高裁罰金額,另外依水保法規定,從第1次處罰日起的2年內,暫停此地開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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