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聲請再議 NONO被控強制猥褻不起訴確定

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妨害性自主,士檢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另被2名告訴人指控強制猥褻,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由於檢察官與2人均未聲請再議,因此NONO獲不起訴確定。

全案起於,1名女網紅在臉書(Facebook)揭露遭NONO在車上對她伸狼爪後,另1名女網紅「小紅老師」表示曾遭NONO騷擾、侵犯。

「小紅老師」等10人去年6月間到台北地檢署控告NONO犯妨害性自主罪,其中7名告訴人提告部分,因北檢沒有管轄權,陳報台灣高等檢察署核轉士林地檢署偵辦。

士檢認定7名告訴人有6人受害,NONO涉犯3次強制性交罪、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2次強制猥褻罪,日前對NONO提起公訴。此外,2名告訴人(其中1人為6名被害人之一)指控遭NONO強制猥褻,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士檢檢察官未針對不起訴部分,依職權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也未於此案的10日再議期限內接獲2名告訴人的刑事聲請再議狀,因此NONO被控強制猥褻罪獲不起訴確定。

此外,北檢偵辦另3名告訴人部分,認定NONO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3名告訴人中有2人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把案件發回北檢續查,北檢日前移轉士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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