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4天!殺人未遂犯簡郁紘落網 基檢「脫逃罪」起訴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受監護處分人簡男19日上午約10時從基隆市南光醫院脫逃,於22日落網,檢察官今(24)日偵查終結,簡男涉犯脫逃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逃亡4天!殺人未遂犯簡郁紘落網 基檢「脫逃罪」起訴
受監護處分人簡郁紘19日上午約10時從基隆市南光醫院脫逃,於22日落網。(圖/翻攝畫面)

基隆地檢署表示,當時獲報受監護保安處分人簡男逃離醫院後,旋即分案並指派檢察官陳筱蓉偵辦,對簡男發布通緝,警方於前夜在新北市新莊區緝獲簡某,並於23日上午9時許解送該署。

基隆地檢署指出,簡男112年間因殺人未遂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 5年確定,並自113年3月6日起,在基隆市某醫院執行刑前監護保安處分,而為依法拘禁之人,然簡某因不適應醫院環境,竟萌生脫逃犯意。


逃亡4天!殺人未遂犯簡郁紘落網 基檢「脫逃罪」起訴

患有思覺失調的簡郁紘19日上午約10時從基隆市南光醫院脫逃4天,造成雙北基隆大恐慌。(圖/翻攝畫面)

基檢說明,簡男於在19日上午9時51分許,在醫院管制區域內活動期間,趁無人注意之際,先私自躲藏在醫院吸菸區草叢、廢棄桌椅等遮蔽物後方,待醫院生活輔導員將其餘院所病患帶回院內籃球場、餐廳等活動空間,而乘無人注意之際,同日上午9時56分許獨自1人沿管制區旁山徑以徒步逃離醫院。

基檢指出,經檢察官前往醫院實地履勘,調閱相關影像,比對簡男及證人說詞等,釐清整起事件乃簡男1人所為,並未有醫院人員故意縱放或協助簡某脫逃之情事,亦未有醫院人員涉犯刑事犯罪之情形。

基檢24日宣布該案偵查終結,簡男脫逃行為涉犯刑法第161條第1項脫逃罪並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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