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9月比照流感改名! 全面放寬「加護病房治療」才須「一週內通報」


新冠9月比照流感改名! 全面放寬「加護病房治療」才須「一週內通報」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再一週就可以脫離本土第六波的新冠肺炎疫情了!疾管署今(20)日公布上週新冠就診人次為2.6萬人次,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分析,疫情一口氣較前一週再下降22%,已經是連6週下降,且創下12週以來最低,疾管署預估再一週可以順利脫離流行期。疫情降溫,疾管署也宣布9月1日起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比照流感改名為「新冠併發重症」,通報條件也全面放寬。


疾管署疫情中心副主任李佳琳指出,上週(8月13日至8月19日)新增274例COVID-19本土確定病例(併發症),較前一週的新增347例下降,低於流行閾值,累積併發症中65歲以上長者占79%;另上週新增45例本土死亡病例,亦較前一週新增57例下降,累積死亡個案中65歲以上長者占90%。


李佳琳說,目前新冠疫情一路下降,將觀察未來一週疫情趨勢,如持續低於流行閾值將可脫離流行期,不過,重症及死亡病例數仍多,民眾還是須留意重症發生風險。


疾管署監測資料同時顯示,近四週流行的變異株部分,本土及境外病例檢出皆以「KP.3」各占36%及27%為多。


羅一鈞說,考量國內已能有效掌握COVID-19疫情,為降低醫院通報負荷,經諮詢專家後,決定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名稱改為「新冠併發重症」,通報時限亦由72小時改為「1週內」,另修訂病例定義,調整臨床條件為「發燒(≧ 38℃)或有呼吸道馬點雨症狀後14日(含)內出現肺炎或其他併發症,因而需加護病房治療或死亡者。」,並自今年9月1日生效。


羅一鈞強調,儘管通報條件修改為「需加護病房治療者」才須通報,但公費藥物開立條件不變,不影響民眾權益,只是可以大幅減輕醫院通報負擔,因為過去高峰時,醫院可能一週通報多達千例以上,修改後可以降低到5至10%。


國內是在2020年1月15日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24小時內通報;後2022年3月20日修改通報條件,輕症免通報、中重症才須通報;2022年5月1日配合指揮中心解編,改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2022年5月31日通報時限放寬為72小時。



新冠9月比照流感改名! 全面放寬「加護病房治療」才須「一週內通報」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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