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說我罹癌症,會不會被誤診,需要去尋求第二意見嗎?


醫師說我罹癌症,會不會被誤診,需要去尋求第二意見嗎?

台灣癌症基金會執行長、台灣臨床腫瘤醫學會理事、萬芳醫院腫瘤中心顧問賴基銘指出,表示,診斷癌症一定要經過病理切片的「黃金標準」,才能確定診斷為癌症,癌症病理切片是利用細針或粗針穿刺病灶,並取得足夠的腫瘤檢體,再送至病理實驗室確實評估組織形態及是否為惡性侵襲性病灶;一旦癌症病理切片診斷為惡性腫瘤,病理報告判讀錯誤的機率相當低,幾乎不會發生誤診的情形。

而常見的影像檢查如X光、電腦斷層掃瞄、核磁共振攝影或正子造影等,通常是用來進行癌症篩檢,以及追蹤診斷癌症期別及癌細胞轉移位置;若是檢查報告顯示為高度疑似為惡性腫瘤,仍應進行病理切片確定診斷,降低判讀錯誤的機率。

賴基銘指出,歐美等先進國家相當流行尋求第二意見,面對癌症如此的重大疾病,也鼓勵台灣人可以到其他醫院諮詢第二意見,一方面再次確認癌症的病理切片診斷,另一方面選擇更適合或更先進的治療方式,由於癌症治療因人而異,醫師會根據病患的病況、年紀、是否合併其他慢性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提供不同的治療建議。

最重要的是,諮詢第二意見後,一定要盡快接受治療,不需要再尋求第三、甚至第四意見,若因此延誤治療時機,會大大降低癌症的存活率,千萬別等到不可治療、失去治療的先機。


(圖片來源:Dreamstime/典匠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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