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權益遭剝削 移工盼加入長照體系

「由於移工是家庭個別聘僱,權益受到許多剝削,盼改由長照機構負責聘僱!」台灣移工聯盟16日率50多位移工到衛福部門口抗議,呼籲衛福部將家庭聘僱看護移工(簡稱外看)改成由政府核可的長照機構聘僱。移工MAYA表示,他們想要休假、完整晚上休息時間,都要跟個別雇主拜託,沒有任何勞動法令保障。



外看可補長照人力

多位移工手舉看板、旗幟與尖叫雞玩偶,高喊「家務移工要法令保障」、「請泰元部長看長遠」、「不然長照走不遠」等口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王俐婷表示,台灣自1992年引進移工後,在家庭看護移工方面刻意壓低家務移工的權益與薪水,移工還要24小時待命、很難休息且形同奴工。



「21萬名的家庭看戶移工才是長照最重要人力!」王俐婷強調,監察院調查指出,111年6月底長照體系服務登錄照顧服務員92558人,僅有49425人是居家服務員,換言之,台灣多數的長照服務仍非政府提供,而是由缺乏勞動法令保障、低薪與高工時的家務移工承擔。



勞動高壓無隱私

MAYA不滿指出,家務移工需要住在雇主家中,雇主與其家人時刻監視她,工作之餘的放鬆若被看到,還會被質疑是偷懶,且常是跟阿公、阿嬤一起睡,即使有自己的房間也不能上鎖,完全沒有隱私。她批評,台灣政府對移工長久以來惡劣的勞動條件視而不見,盼不要再由個別家庭透過仲介聘僱移工。



「我每天從早上6點工作到12點!」移工CICI痛訴,她在印尼時被告知工作內容是照顧老奶奶,結果到台灣掃地、拖地、清潔天花板、擦窗戶都要做,後來還因此受傷被雇主責罵、送回仲介公司,結果仲介也罵她,還要求她幫忙打掃仲介的家。她希望家庭看護移工能被納入《家事服務法》,獲得更多勞動權益保障。



外看與長照屬性不同

對此,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回應說,確保家庭看護移工7休1之權益,已經與勞動部推動「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計畫」,家庭照顧者有14或21天喘息服務;且在不影響本國人就業下,已經透過《就業服務法》開放機構申請外籍看護,並納為長照人員管理,但外看與長照人員屬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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