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律師陳俊翰生前願望成真!健保全面給付SMA解除「2大限制」

10歲的小晴在出生後4個月大時,被發現不會翻身及抬頭,經確診為先天性罕病SMA第1型。1歲時因感染肺炎導致呼吸衰竭,入住加護病房,被醫師判定生命僅剩數月,但家屬不放棄治療,隨時陪伴拍痰、抽痰,小晴每天需配戴呼吸器23個小時;4歲多開始用藥後,居家呼吸器縮減為每天使用10小時,抽痰1至2次,她從原本無法講完整句子到現在能唱完一首兒歌。

先天性罕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病友、人權律師陳俊翰於今年年初突然病逝,生前嘆「有藥可用但不包括我」,引發社會大眾關注,生前他積極爭取SMA藥物治療的全面給付,促成衛福部承諾在今年「讓所有SMA病友皆有藥可用」。

今年8月1日起,健保正式擴大SMA藥物給付,並解除「3歲以下確診」與「上肢運動功能RULM≧15分」等限制,使病友免負擔每年新台幣660萬的天價藥費,預計讓原本受給付條件限制的約250位病友皆有機會獲得治療,不再落入有藥卻用不到的窘境。

被稱作「台灣SMA之父」的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醫院小兒神經科教授鐘育志表示,SMA是一種單一SMN1基因變異,導致神經肌肉退化的罕見疾病。SMA症狀包括肌肉張力低下、四肢與軀幹肌肉無力與肌肉萎縮,且運動功能隨著年齡增長而持續退化。

鐘育志指出,SMA依照發病年齡和可達到的最佳運動功能,可分為4型,「約6成SMA病友在出生6個月內發病,即最嚴重的第1型,2歲前死亡率高達8成。」



新制2大類SMA病友受惠

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副院長周宜卿表示,台灣自2020年起分階段健保給付SMA藥物,先開放新生兒與兒童申請,隔年成為全球第1個實施全國性SMA新生兒篩檢且提供確診嬰兒藥物治療的國家,於去年健保給付3種SMA藥物,今年新制更打破確診年齡與上肢運動功能分數的限制,只要是SMA病友不分條件都有機會接受治療。

周宜卿說明,8月新制後,擴增至18歲以下發病確診SMA病友皆可用藥,其中以原本受給付門檻限制的2大類病友最為受惠:

  • 針對上肢運動功能差者:目前功能狀態較差,已嚴重到無法自行拿筷吃飯的情況,但根據文獻,接受治療也有機會改變疾病進程。
  • 3歲以後發病、疾病惡化速度相對較慢者:及早積極治療,可維持或改變現有運動功能。

周宜卿指出,雖然SMA曾經無藥可醫,但隨著醫藥進展,SMA藥物不但能「幫病程踩煞車」,真實世界的臨床觀察甚至發現有機會讓運動功能進步,不論是新生兒、嬰幼兒、青少年或是成人病患,都可以與醫師討論用藥選擇,鼓勵病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主動回診諮詢與治療。



發病年齡是疾病判別關鍵

台大醫院神經部暨腦中風中心主治醫師蔡力凱表示,從2000年台灣研究團隊研發出全球第1個SMA小鼠模式,奠定SMA致病機轉與藥物研發開始,台大醫院團隊也以此模式,在國際發表多篇重要學術論文,隨後各國陸續研發更多SMA藥物,最後自2017年起,開始提供SMA藥物跨科別照護的恩慈治療。

蔡力凱強調,許多人常將SMA誤認為漸凍症,兩者都是運動神經元疾病,但發病時間與影響不相同。漸凍症原名為「肌萎縮側索硬化症」,通常在成人時期發病,餘命可能維持3至5年;SMA則多在嬰幼兒時期發病,對家庭與社會的影響更加漫長,可能長達30、40年之久。

蔡力凱指出,受惠於醫療進展與健保罕病給付,SMA治療可以幫助病友維持神經功能,越來越多罕病病友有機會長大成年。台大醫院治療經驗顯示,接受治療的SMA病人,大多數顯示運動功能進步,且越早治療的效果越好,希望SMA病友和醫療團隊討論,並積極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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