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化妝誇大廣告「雙北開罰逾1.4億」 免疫力、減肥違規居冠

食品化妝誇大廣告「雙北開罰逾1.4億」 免疫力、減肥違規居冠
「無限極穩醣清桑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遭罰262萬元。(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周刊王CTWANT] 新北市衛生局公布2024年食品、化粧品、藥品及醫療器材違規廣告,開罰共1061件,罰鍰總額7278萬餘元;台北市衛生局2024年共開罰669件、裁罰7588萬元。雙北加總開罰超過1.4億元,其中食品違規項目超過6成,又以免疫力、減肥瘦身產品最多。

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馬景野表示,裁罰其中以食品類751件占71%最高,其次為化粧品類246件占23%,藥品/醫療器材類64件占6%,違規廣告刊登媒體,又以網路814件占77%為最多。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開罰產品同樣以食品最多,共460件、裁罰金額5204萬元(68.6%)最高;藥品/醫療器材佔37件、裁罰1340萬元(17.6%)居次,化粧品172件、裁罰1044萬元(13.8%)位居第3名。

裁罰食品又以免疫力、減肥瘦身產品為多數。台北市衛生局指出,宣稱提升免疫力類佔第1位,共69件(15.0%),其次為宣稱減肥瘦身類68件(14.8%)及宣稱皮膚美容類42件(9.1%)居第3。新北市則以減肥瘦身最多,其次是改善肌膚及提升免疫力、抗癌。

另外,部分化粧品業者為吸引消費者,廣告宣稱產品具有「淡斑」、「除皺」、「減少落髮」、「促進膠原蛋白增生」、「消炎止癢」等具醫療效能之功效,明顯逾越化粧品的功能範圍。南投縣衛生局去年查獲35件違規化粧品案件,共裁罰新臺幣160萬元罰鍰。

以近期查獲個案為例,某電視購物販售標榜「頭皮養護水」,廣告中聲稱具有「改善落髮」、「活化毛囊細胞」、及「治療毛囊炎」等效果,已被依法裁處並要求立即下架相關不實廣告。南投縣衛生局局長陳南松指出,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4條規定,化粧品之標示、說明書及廣告不得涉及同法第10條所述之虛偽或誇大醫療效能。違反者可處以新臺幣4萬元以上至5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移送司法偵辦。

馬景野表示,凡食品及化粧品皆不具醫療效能,廠商常以「偽科學實驗」或以「醒目看板及背景提示」、「強調局部特寫畫面」、「使用者分享心得」及「使用前後對比」等手法,強調短時間可改善疾病症狀或以誇張檢測數據來誘騙消費者,凡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購買前務必「停看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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